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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的「彩色派對」發生塵爆意外,死傷慘重,主辦人呂忠吉成眾矢之的,被害人除了提告,也要求賠償。但提告者中有2名年輕女子因配戴護目鏡不確實,舞台人員在噴灑螢光漆時,螢光漆滲進眼睛而不適,也告呂,其中一人還求償2千多萬。但法院審理發現,她們在塵爆前就已離場到廁所清洗眼睛,眼傷與塵爆沒有關係。女子左眼化學灼傷併角膜上皮損害。士林地院認為呂忠吉已盡客觀注意義務,難認有過失,這部分判呂無罪;另一名女生因主動撤回告訴,此部分公訴不受理。堅持提告的女子向呂忠吉求償2千多萬元,士院以呂此部分不構成犯罪,駁回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及假執行聲請。這名女子在開庭時堅稱戴了護目鏡但眼睛仍被螢光漆所傷,但呂忠吉的律師陳君瑋數度質疑是她配戴不確實,「戴緊了怎麼可能滲進去」。

八仙塵爆釀成15死、466受傷悲劇,但有人非因塵爆眼傷也提告。記者王宏舜/翻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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